你的“地盘”也不要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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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农民朋友对于宅基地上翻新、翻建、新建,法律意识不足,可能会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千万不要觉得这是自己的“地盘”,未经任何手续,就直接开始翻新、翻建、新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规定,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属于存量建设用地。在存量建设用地上存在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当判定为存量非农建设违法用地。但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综上所述,农民朋友对于宅基地上翻新、翻建、新建,一定要先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各地要求办理相应手续,避免成为违建,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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