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案涉诉主体范围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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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闲乐)昨天,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审判工作情况。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8715件,审结各类金融案件8716件,较2021年均有所下降。
在所有案件类型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有4502件,占比最高。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涉及15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通报指出,出于增强被诉主体整体赔偿能力的考虑,投资者追加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已成为常态,受“追首恶”“惩帮凶”理念影响,今后涉诉主体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上海金融法院在通报中指出,我国企业在涉外金融交易中对合同争议解决条款重视度不够,大部分仍约定境外管辖并适用境外法律,加大了应诉成本和难度。建议国内企业应加强涉外金融项目论证和尽职调查,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金融基础设施也应为国内企业了解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交易提供有效途径,并为国内企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提供适当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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