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和樾府重点企业人才房配租指南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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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樾府项目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尖岗山大道与卧龙二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总套数为266套,其中133套为65㎡左右的两房房源,133套为80㎡左右的三房房源。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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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西乡、航城街道辖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房源配额及相关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签约单位 | 基准租金 (元/㎡/月) | 物业管理费 (元/㎡/月) | 配额总套数 | 户型(面积) | 项目相关情况及费用说明 | ||
两房 (65㎡) | 三房 (80㎡) | |||||||||
1 | 和樾府项目 | 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尖岗山大道与卧龙二路交汇处东南侧 | 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34.5 | 6.8 | 西乡街道 | 186 | 93 | 93 | 项目内配套有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保障性住房三类装修标准交付(配有空调、厨房三件套)。 水费、电费按居民使用价执行。 停车费具体价格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和樾府项目VR看房二维码 |
航城街道 | 80 | 40 | 40 | |||||||
总计 | 266 | 133 | 133 | |||||||
重要提示: 1、房源入住条件以及入住标准以通告公示为准。 2、项目房源户型参考备注说明,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单套面积以具备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3、以上租金标准均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以上标准为现行标准,如果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
纳入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点此查看名录)且注册地位于西乡、航城街道辖区的企业。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项目所在街道与同一分配单元街道重点企业首轮配租可认租房源套数比例为7:3,本项目共266套,首轮配租面向西乡街道重点企业186套、航城街道重点企业80套。重点企业根据员工认租意向,向所在街道办提出认租申请。各企业住房配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本企业认租该户型套数;
B:倾斜系数,计算方式详见系数计算表;
C:认租该户型的所有企业A、B两项相乘结果加和。
企业人才住房配额按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1套的不予安排;所有企业的配额总数与实际房源数不一致的,按企业配额计算结果小数部分的高低排序作相应房源增减,小数部分相一致的以抽签形式确定。
承租单位需将住房安排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入住:
(一)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全职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本项目三房房源(80㎡左右)面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配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级职称或以上(在聘);高级技师或以上(在聘);博士或以上;家庭人口(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4人或以上;
本项目两房房源(65㎡左右)面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配租:符合承租三房房源条件;中级职称或以上(在聘);技师或以上(在聘);硕士及以上;家庭人口(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或以上。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聘用时间、住房情况等条件的时间节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
1.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申请续签。
2.项目基准租金:34.5元/月/㎡;
物业管理费:6.8元/月/㎡
以上租金标准均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31日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西乡街道办:宝安区宝民2号108号西乡街道办事处905办公室,27932017(卢女士);
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85905812(罗女士);
政策咨询电话:85901811
(三)申请方式
纸质材料申报,请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的企业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点此获取)、企业认租汇总表(点此获取)、企业信息采集表(点此获取)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一)请认真阅读关于房源配额、房屋配备、相关费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申报企业务必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人才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备案。
(五)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承租单位及入住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参照《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7号)及《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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